很多时候人们都认为注册商标只是一个品牌的表现形式,而顾客的消费很大程度上是受品牌自身的价值所吸引,商标是将运营商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运营商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拥有专有权,那么洛阳商标注册有何作用呢?洛阳商标注册的必要性: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2、商标注册证是商品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 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 苦心经营的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是申请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通过专业的分享,可以了解商标可以对我们的商品起到保护,也可以作为一个起点,作为步入世界市场的契机。
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如何看哪个公司好呢,其实,每个省,每个直辖市,每个地区,都是有非常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全国非常多的省份,非常多的直辖市,而且,每个省份的地区也不少,这个就造成了全国各地有非常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个就造成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水平与质量参差不齐。那么,今天我司的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如何看哪个公司好,大家可得记好了,免得如果有需要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时候,而不能选择优秀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第一、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是在我们的国家商标局有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正规的注册商标代理公司都是可以在我们的国家商标局网站能够查询都的,如果在国家商标局不能查询到,那么说明,这家公司可能是次级代理商,或者也有可能是黑代理的。
第二、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最好是经营时间长的代理公司,这可以侧面说明公司相当靠谱,这么长时间,屹立不倒,足以证明这个公司是个实力派了。
第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年注册量侧面反映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实力强。
第四、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年通过率的高低,可以反映出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经验水平与实力高低来,商标注册通过率高,说明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综合实力,经验水平不容小觑。
第五、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有非常出色的团队,因此,公司团队应该时常进行各类问题的交流与文化的碰撞,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与技能。不断的充实自己。
第六、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公地点最好是在的。
第七、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否经常参加各类知识产权的会议,参加会议可以更好的服务大众客户,并且,能够更清楚的为自己的公司指引方向,不断的来提升客户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第八、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应该以客户要求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主要目的还是要更好的服务客户,赢得客户的喜爱与支持与谅解等。
第九、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最好还有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售前,能够及时的解决关于所有的注册商标业务的问题。售后,能够及时的解决各类关于后续问题,提醒注册商标之后的各类注意事项。保证商标在使用中不遇到任何问题,最重要的是必须要遵守法律,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
第十、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定期回访客户,时刻与客户保持畅通。
随着我们周围注册公司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需要了解在进行公司注册前要做的一些准备工作,这样注册过程才可以顺利的进行。那么,您了解自己注册公司要了解哪些方面的知识吗?下面公司注册代理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下:1、公司注册需要根据自己项目的类型选择要注册公司所处的行业,比如科技公司,软件公司,商贸公司等。2、需要确定公司的性质,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等。3、公司注册要确定好合伙人,谁是法人,谁是股东。4、租好自己的办公场所,看是写字楼还是小区。5、根据公司类型想公司名称,一个公司名称一般要包含注册区域、公司名字或字号、公司类型、公司性质四个方面。6、公司注册准备好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那么针对实施细则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针对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可知:
①针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的时机有两个: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
其中,a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们提交新申请的时候,为加快审查进度,一般会在请求书中要求实质审查请求,这样会导致在后续审查过程中不会单独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这里,我们讨论的a中情况指的是,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未提出实质审查的情况(有一些公司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可能不会要求实质审查,而在后期的市场调研过程中,再确定是否需要提出实审以及何时提出实审),则申请人可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随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提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主动修改文件即可。
②针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
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针对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1.1中记载的“不论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属于主动修改还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就是必须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而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中没有明确指出不能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规定。因此,毫无疑义,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中是完全允许的。
针对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因为在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中没有对主动修改进行明确的说明,以下仅是个人的一些观点,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根据专利法33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A、专利法33条只是限制修改超范围,但是并没有限制权利要求的重新划分。
这样就有一个好处是,发明人可以提前占上申请日和申请号,在后期主动修改的时候只要不超范围就可重新划分保护权利要求,确定新的保护范围。
此处注意两点:第一,与优先权区分;第二,即使重新划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必须在原说明书中有记载。
B、可以增加权利要求的数量,例如,在专利中规定,权利要求超10条的,每超一条增加150元的官费,这时候我们可以将几条权利要求的内容以并列的形式写到一条权利要求中,在后期的主动修改时,可以将其拆开。在主动修改期间增加权利要求一般不收费用。
因此,在主动修改期限内,对申请做主动修改,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或改变保护范围,只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