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您为您发明的是用新型专利所进行个体专利申请时提交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您的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未经您的许可,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实施您的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的材料
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个体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洛阳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们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有的人认为,商标一旦经过注册登记,无论是否使用,都应当属于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权永远都属于商标注册人,他人不得随意剥夺。
但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们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实际上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因此,《商标法》规定,商标局依任何单位或者个体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的商标。对于有正当理由而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不予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商标局最长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撤销商标的决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再次提醒大家,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专利申请浅析外观专利申请要准备哪些资料?申请外观专利有什么好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好处:
1.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对企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2.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换取最大利益。
3.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
4.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5.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
6.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1.外观专利申请主体基本材料:
①人名义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需办理费用减缓,提供《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申请人个体签字)。
②企业名义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需办理费用减缓,提供《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当地知识产权局盖章)。
2.外观专利技术资料:
①通产品,提供产品六面视图和立体图,视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剖视图、局部细节放大图或使用状态参考图。
②带操作界面的产品,提供带操作界面产品六面视图、界面变化状态图以及立体图。
3.外观专利申请专利代理委托书。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期限的限制,而非一经注册即可无限期地专有使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就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有效保护期间。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商标权人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否则商标权人可以请求给予法律保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洛阳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即消灭,原商标权人无法再以其注册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标权人享有续展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权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履行法定的手续后,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得以继续享有专用权,使该注册商标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商标注册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如果未能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的,仍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换句话说,注册商标的续展期即商标权人申请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间,也就是申请继续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期间。续展申请经核准后,注册商标从原有效期届满之下一日起继续受法律保护;如果续展申请最终被驳回的,商标权自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消灭。于是,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至续展申请是否被核准之间会出现一特殊期间,商标注册在此期间内注册商标专用权处于不确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