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相应商标的时候,我们知道因为洛阳商标注册难度的关系,所以在我们获取相应商标的过程中,不少人都会选择转让来获得相应商标,但是在商标转让之前,也是有着很多注意事项,那么商标转让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看清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因此,当我们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要看清楚转让商标的有效期,如果是将要到期的商标,我们获得了商标不久后还要去进行续展,而续展又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注意“缺斤少量”的情况 所谓缺斤少量就是指商标转让过程中,商家卖家明明手持联合商标,但商家却将联合商标进行分割处理。只转让部分商标。

3. 商标转让“无中生有” 即卖家未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谎称持有商标专用权来与买家进行商标转让交易。 还有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争议、撤销申请,申请中的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被驳回、如驳回后是否提出复审,申请中的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异议的情形。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体现。代表企业形象。商标保护可以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1、 商标查询存在盲区申请前需要查询商标。无论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到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检索到的数据都不是正确的数据,存在滞后现象。这是商标查询的盲区。盲区部分数据为正在提交的申请数据,部分已提交国家商标局但商标局未及时录入的数据,其他数据为商标复审、国际商标扩展优先权等。

2、 商标审查是手工审查商标复审不是机器复审,而是通过商标审查员的分析判断。既然我们是人,我们就有主观性。每个评论者的知识水平和考虑角度都不同。因此,同一商标在两个不同的审查员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审查结果。

3、 驰名商标挡道申请行业内不为公众所知的驰名商标。

4、 侵犯自有商标商标法规定的一些非注册商标的使用将导致拒绝,如国家名称、国家机关所在地等,这是可以避免的。

5、 遭遇反对商标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合格后,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也称异议期。对商标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商标局收到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申请后,申请商标进入异议程序。国家商标局将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结合实际情况,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申请商标的决定。

6、 做好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工作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不予公告。由此可见,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要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以避免由于商标的存在而拒绝其商标申请。否则,商标注册时间将严重延误。盲商标检验期:指商标网官方数据数据库中无法及时发现部分商标信息的空白期。

7、 避免合并商标对于组合商标,商标局会对组合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进行审查,因此,组合商标的审查速度相对较慢,需要较长的审查周期。此外,合并商标的构成要件中有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合并商标的申请,不予注册。相对而言,商标局对一个由文字或数字组成的商标只需审查一个要素,就可以减轻审查员的工作强度,加快审查速度,缩短商标注册时间。单独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8、 商标标识的合理选择商标法规定,有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带有民族歧视和欺骗性的标志、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扩大宣传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等。此外,有些标志可能不被批准为注册商标,如缺乏意义的标志,只有共同的名称、图形、型号,以及描述商品或服务特性的标志。申请人在选择商标时,应当合理选择商标标识,避免违反《商标法》的禁止规定。

9、 积极回应商标异议在商标审查的后三个阶段,被申请的商标可能会遭到他人的反对。遇到异议后,商标申请人未及时出示相应证据证明所申请商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该商标将被驳回,不予注册。

商标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在商标经营管理实践中,商标局批准商标转让申请前,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可以共同书面请求撤回申请。那么,如何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呢?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商事法官作出商标转让决定或者裁定前,申请人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书面说明理由,可以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申请人撤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商标复审程序终止。但是,撤回商标复审申请后,申请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复审。

一、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的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采用印刷、笔墨书写。

二、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书”应当载明其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申请人申请对部分货物或者服务进行复审的,应当在“复审请求书”中说明。

三、申请人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应当说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提供证据内容清单,列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需要证明的具体事实。

四、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五、申请注销部分货物/服务时,应在“注销货物/服务”栏中填写需要注销的部分货物/服务,使用的同类货物/服务名称相同(可增加页数);申请注销全部货物/服务时,应填写“全部”字样。

六、申请人应当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连续三年不使用该申请商标的有关情况(可以增加页)。

七、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盖章(签名)”处加盖印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这里签名。印章或签名应完整、清晰。

八、按类别申请收费。一类取消收费1000元。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一)商标标识自身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动商标示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改正,不然由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而不以实际运用的商标为准。即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共同,只能按份额扩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动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有时注册人为了漂亮或别的因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纤细改动,在实践中仍是答应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纤细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答应的。但假如文字或图形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一样的外观形象,就归于自行改动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的准确运用。

(二)商标的运用主体当商标的运用人与商标示册、存案事项不一样时,不构成商标的准确运用。

1、商标示册人改变称号、地址等商标示册事项时,或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改变请求。需求留意的是除了多见的公司更名、搬迁和商标买卖的状况以外,公司的分立、兼并、入股、改制等事情都也许致使商标示册人称号、地址等商标示册事项改变。

2、答应别人运用注册商标,应当报商标局存案。商标示册人答应别人运用商标时常会记得存案,可是多见的过错是:商标a的注册人是母公司A,A的某产品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B出产,运用商标a的产品上标明的出产厂家是B,商标a的运用人与在商标局注册或存案的事项不符,不构成商标的准确运用。

(三)商标的运用规模注册商标有必要运用在核定运用的产品和效劳上。商标示册请求有必要依据《相似产品和效劳区别表》的规则,按不一样的种种类离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效劳为准。注册商标需求在不一样类的别的产品或效劳上运用,有必要另行提出注册请求。实际运用的产品或效劳超出了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效劳规模,或许跨种类运用,都不应当加注册符号,不然归于假充注册商标行为。假如与别人在相似产品或效劳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许近似,还要承当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四)商标的注册符号依据《商标法施行法令》第六十三条:“运用注册商标,能够在产品、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许别的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许注册符号。注册符号包含(注外加○)和(R外加○)。运用注册符号,应当标示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许右下角”。对那些现已递交了请求但没有获准注册、或是由于某种因素一时难以获准注册的商标来说,在未注册商标上标示“TM”也是一个很好的维护方法。

虽然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供认,但TM仍是表达了公司宣扬商标、标明商标的尽力,在发生争议时,对建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力,或建议自个在先运用商标的权力,或许会有不少协助。但关于没有获准注册的商标或商标示册人超越《商标示册证》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效劳规模运用其注册商标的,标明注册象征是假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标示册人在新产品或效劳上运用带有注册符号的商标时,需求慎重留意新的产品或效劳是不是归于《商标示册证》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效劳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