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数量激增,认缴注册资本理性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市市场主体和资本总额均明显增多。
据媒体报道,我有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些地方公司类企业出现了认缴注册资本畸低或畸高现象,既有人注册“元公司”,也有人认缴注册资本额高达170亿元的有限公司。
对此,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施后,我市新注册公司类企业中并未出现类似情况。在目前洛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中,认缴注册资本的为0.2万元,的是洛阳民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该公司由100家民营企业组成的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控股99%,属于个例。
2、注册企业门槛降低,不少个体户受益
改革政策实施后,投资人注册企业的门槛大幅降低,些原本准备干个体的投资者和些有定资金积累的个体工商户,转而投资成立企业。统计数据显示,从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0872户,同比下降6.84%。
“过去可不敢想自己能注册家公司,今年赶上好政策,我也能放心发展壮大生意了。”姚加君说,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个体工商户的名头使自己的事业发展受限不少,些意向合作商只愿意和有实力的公司合作,不愿和个体工商户做生意。现在自己成功注册公司,跟大客户谈生意时更有底气。
同样出现下降的,还有新增农民业合作社数量。统计数据显示,从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市新增农民业合作社451户,同比下降7.96%。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业合作社主要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相对来说,农民业合作社涉及的业务范围较窄,同时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业合作社的内容比较少,因此对这类市场主体数量增长刺激性不大。
3、对“认缴制”理解错误需纠正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我此次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力度较大,导致部分投资者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存在些误区。例如,有投资者认为,按照现行制度,在登记注册企业时股东们不用出钱,注册资本想认缴多少就认缴多少,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
该负责人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注册资本登记实行认缴登记制度后,除已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册资本无须提交验资证明。不过,不用验资并不代表股东不用出资。实际上,股东在企业成立之后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资本缴纳时间、金额与方式等,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也有投资者认为,只要承诺在公司成立百年后再实缴注册资本,在有生之年就没有实缴出资义务,这种想法同样是错误的。
在通常情况下,股东们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出资金额、方式与时间履行出资义务,在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到来之前,股东没有义务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不过,如果家公司或企业进入清算程序以后,股东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虽然还未届满,但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将被视为提前到期,必须履行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