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创公司而言,洛阳商标注册的策略是非常重要的。没有长远打算的商标注册方案不仅仅会让公司的发展受到局限,而且会让公司陷入商标侵权的纷争之中。那么初创公司注册商标需要有哪些策略呢?

1、提前做好商标查询商标注册进行商标查询很重要。有很多人会忽视商标查询,其实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有的时候,有效的商标查询会大大的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提前做好商标会被驳回或者异议的准备公司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一定要做好商标注册申请会被驳回或者是异议的准备。这样可以保证公司在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时候,有充足的应变措施。对于初创公司来讲,怎么样取得一个符合公司理念和发展方向的商标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在谈到商标布局之前,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初创公司注册商标需注意的问题

1、商标侵权有什么后果?很多人都以为商标侵权没什么。以为我们生活之中见到的商标侵权现象多了去了,就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我司在此提醒大家,商标侵权会在很大的程度之上增加公司发展的成本。

2、商标应不应该提前商标注册?小编在这里说的是初创公司。初创公司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不够多,一般创业公司的话,没必要进行全类保护,仅在自己核心业务上申请注册商标就可以了,一般也就2~4个类别。也正是由于资金不足,对于知识产权这块,肯定就会有所疏忽和拖延。我司在此提醒,初创公司更应该提前注册好商标,只有提前做好商标布局,公司的发展才不会倍受限制。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了《商标注册申请标准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咨询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

据了解,随着商标注册程序的优化、注册周期的缩短、注册成本的降低和注册资源的减少,经常出现以商标名称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注册。这些商标注册申请异常,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了商业环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这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力图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遏制商标注册申请异常的长效机制,在短期内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减少对商标的使用。从《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管理办法》出发,为加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管理和指导,特制定本部门的规定。

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认为,该草案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及时、有效的措施,知识产权的实质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商标注册申请异常偏离了这一目标,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处理这些行为也是必要的。

据报道,有八份意见草案重申了《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在自愿使用的前提下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向,规定了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类型和法律后果,并提出了具体措施。规范商标注册非正常申请,明确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对商标申请的指导和规范,负责注册和使用。

草案还建议,除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不正常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处理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不正当的商标注册申请,骗取财政资助、支持和给予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有异常行为的,还将依法予以处罚。据悉,社会公众可以提出具体规定。(人民网)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对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意见,并将意见以信函的形式发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章程和法律部门。

商标转让作为一种快速获得商标权的方式,受到了众多公司的青睐,但商标要想转让就不能转让。如果没有条件,那就一团糟。商标转让条件:

(一)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如果个人想要购买商标,他/她需要个人营业执照。公司需要购买商标的,需要公司营业执照。

(二)接受药品、烟草制品注册商标使用的,必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主管部门的证明。这在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三)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四)转让人同时转让在同一货物或者类似货物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否则,商标局应当在限期改正后通知转让人。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商标权人将商品许可他人使用的,在办理转让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办理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六)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在商标局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签发转让证书。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商标权人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取得商标声明公证。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交商标局,然后交纳转让费(一般1000元)。商标局应当在1-2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开始审查。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我们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每个商标从拿到证书起,可以使用十年。十年后,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续展。商标的续展跟商标注册一样都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也有区别:

(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四)注册证复印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注册商标续展条件根据我们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