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进行商标注册时,通常有两种商标展现形式,一种是黑白商标,另一种是彩色商标,很多商标注册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并不了解黑白商标与彩色商标的区别,或者有哪些利害关系,在使用的过程中又试图改变商标的颜色,但却并不知道这样是否符合规定。那么如何选择洛阳商标注册中图形的颜色?
我们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里面所指的改变注册商标当然包括改变商标的颜色。
也就是说,如果您注册了彩色商标并指定颜色,那么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采用与注册商标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如果一旦改变商标注册时的颜色,国家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会有被撤销商标注册的风险。而黑白商标或不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则被视为不限定颜色。也就是说,申请注册黑白商标或不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颜色。
那么问题来了,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选择黑白商标好还是彩色商标好?在我们现实的商标注册主体中,选择注册黑白商标的占大多数,因为黑白商标被视为不限定颜色,在实际使用中相对灵活一些。但是也并非所有的情况都适用黑白商标,诸如以下情况,则更适用于彩色商标。
1、产品特性需要:如涂料、彩色画笔等,通过彩色商标的展现更能符合产品特性和形成品牌效应。
2、如果商标本身的设计过于简单,以黑白形式申请注册有可能会被驳回。这种情况下以彩色形式申请可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率。
3、已经在公众心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标志或人物:颜色的结合已经成为了该标志或人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假设未被注册但极具影响的麦当劳黄色M标志和绿色忍者神龟的形象。商标注册无论选择黑白还是彩色,商标注册人应该根据本商标的具体情形进行全面的分析在进行判断,而不要盲目选择特定颜色。如果您没有办法确定是注册黑白商标还是彩色商标,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实用的建议。
商号(TradeNames,又称:公司标志,厂商标志)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公司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商号权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定义的工业产权范畴,经过依法登记而取得的商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公司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商号权又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不仅可依法使用其商号,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于商号权的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们民法通则的规定类似于法国法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
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公司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
商号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公司同生同灭。
(3)在我们,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
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公司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
(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当有些公司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公司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随着创业门槛的降低、还有政府越来越多的创业扶持政策,现在的创业投资者也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人是通过股权变更、转让的方式来创业的。今天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如下:1、填报登记表前往当地工商局办证大厅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提前准备好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所有股东会议决议、填写股权转让协议。2、提交资料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前往工商局并将上述文件一并提交进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3、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变更之后,需要换照的要去工商局换取营业执照。4、税务信息变更涉及关键的如法人变更和地址变更,税务信息也需要去做相应的变更。5、银行信息变更前往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我们专利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卡通形象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条件。
卡通形象申请专利似乎可以获得比版权更大的保护,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被认为比版权更为强大。
因为当卡通形象通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权利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在未经授权许可的前提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该设计实施制造专利产品、销售等行为都属于违法。对于知名卡通形象,在版权之外给予了十分重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