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取商标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商标交易的方式进行,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应该加强对商标的重视程度。如果公司站在长远发展的目光,就会明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商标是打造品牌的关键,是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的关键所在。一般来说,商标经营的时间长短与商标价值成正比的关系,一些公司也会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取商标。
商标转让是促成商标交易行为的重点,但是公司不知道商标转让流程,提醒您,商标转让除了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外,还需要申请人准备申请费用,如果您不是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您还需要亲自寻找买家或者卖家,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办理,总之亲自办理麻烦很多,建议申请人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代理公司不仅有丰富的商标买卖办理经验而且服务也很到位,下面为您介绍洛阳商标注册转让需要什么手续。洛阳商标注册转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二、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商标转让规费 一份商标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注册公司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用,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注册公司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注册是保护商标的第一步,而拥有商标才是保护商标的关键,无论是新注册商标,还是通过商标交易获取的商标,都要有商标经营意识。不要以为拥有商标就拥有全世界了,还要学会保护商标,一旦发现商标被侵权,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收费标准分为三种,分别是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发明专利;由于三种专利申请的难度不同,市专利代理收费标准也不同,在市申请国内专利申请费用由于市场上的价格良莠不齐,很多需要申请专利的客户容易不了解详情。为此呢!小编将对专利代理收费标准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申请(包含官费和代理费),外观设计专利顾名思义,一般是一些产品包装、图案、形状等,主要着重于图案、形状和色彩。适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有一些产品的形状、图案还有包装,主要表现有如在产品包装盒、壁纸、印花纸等上面起到强烈的视觉效果。
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要求:包括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等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这些东西都是要交给专利申请公司的,图片电子档格式仅限于JPG和TIFF两种格式。 三种类型专利在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以申请难度为收费标准!实用新型专利具有具体的形态,也就是说液态、气态、粉末状不具备形态的物质和材料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对象。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大,所收的费用也高。对于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是最高的,必须突显该创造的新颖性,申请时长为18个月左右。
专利申请材料: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材料不同,但是都是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如果是公司申请还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 对于申请国内专利,可以结合市知识产权的资助补贴政策,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专利申请代理费用,建议选择价格适中的,因为这样级别的代理机构服务性价比会高一点。
在市场经济中,什么样的价格就享受什么样的服务,选择代理费太低的机构,容易找到一些制度不完善的。如果被延误了时间,到时专利权无效,对申请人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在已经注册的商标中,有很多不同注册人持有商标的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这些商标却又可以同时成功注册。这是因为,虽然这些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它们并没有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那什么是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呢?
在《商标法》的第三十条与三十一条里,有着“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及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的语句。这两条语句的其实就是对“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的解释,简单的来说就是“两商标构成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因此,在判定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时,需要考虑两个要件——1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2两商标标识是否为相同或近似标识。
如何判断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区别将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分成了45个大类,并把这45类商品和服务编入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需要从《区分表》中选取商品,所以一般的商标指定使用商品都可以在《区分表》中找到。《区分表》对这些商品是否属于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依据《区分表》就可以判断商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
如何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对于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主要根据《商标审查标准》来判断,在《商标审查标准》中对于两商标标志近似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3点: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两商标共存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一般情况下通过上述3点便可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因此,如果两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为相同或类似商品,并且两商标标志属于近似标志,则两商标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否则则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