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获取的办法中,有人为了更快的获得商标使用权,会选择商标买卖,而如果并没有那么的着急的话,才会选择传统的洛阳商标注册申请。对于急需商标使用权的公司,选择商标买卖,在商标买卖的过程中,个人商标买卖所需时间,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知识产权为各位详细的讲讲其中的内容吧!
1、个人商标买卖的流程
买卖个人商标的流程并不复杂,申请商标,被受理、审查,然后发布公告,通过各种审核后便可以得到买卖证明。不过这个时间段很长,需要耐心等待。当商标局受到商标买卖申请到发出受理书时,大概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接下来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去进行核实买卖信息,并发布公告。看到这里,各位自然也能计算出关于商标买卖需要时间了吧!
2、买卖个人商标所需资料
需要准备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注册人的有效证件、受买卖主体的有效证件、买卖声明、申请书。而个人商标买卖需要准备的资料,则需要准备买卖申请、买方和卖方持有的有效证件、委托书等等,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3、买卖个人商标注意事项
了解了商标买卖需要时间之后,就要搞清楚买卖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前做好准备。
首先,买卖的商标应该是商标局认可的,并且给予法律保护的,没有通过审核的被视为无效。
其次,如果买卖方有三个相似度很高的商标,在买卖时不能只转一个,需要全部买卖出去。这种规定是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保护了受买卖方的利益。
然后,如果买卖方的一个商标被第三方使用,在买卖时需要征求对方的统一。另外,一旦提交了买卖申请后便不能停止,这一点一定要谨记。如果买卖的商标正在申请过程中,也可以进行买卖。不过万一申请不成功,买卖是不成立的。
在买卖商标的过程中,万一公司注销或者个人离开人世。在一年之内没有将买卖手续办理好,那么商标所有权也会随之消失,别人有申请的资格。
洛阳商标注册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商标权就是这样的一项权利,它赋予人们依法支配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犯的权利。商标权不仅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更为重要的是其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利益上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商标权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不但为商标权人提供了有力的商业保护,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得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时候,能够清楚地区分商品来源,不致误认和混淆。可是近年来,由于商标权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使得本来平静的商标秩序里纷争四起、硝烟不断,甚至有人为此铤而走险,妄图通过打法律“擦边球”来满足一己之私利。笔者希望,在通过商标权的使用取得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广大的市场经营主体能够更多地考虑商标背后所针对的相关消费者的权益,善待手中的商标权,因为它蕴含的不只是金钱,更多的是一份诚信和责任。
在当前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性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某项技术在某些时候是公民完成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统称为职务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们,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a.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b.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c.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许多个体经营者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和商标的重要性,于是许多个体经营者也开始注册商标,通过商标来提高产品的价值和知名度。由于洛阳商标注册时间长,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要想获得满意的商标并不容易。那么,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个体工商户的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申请手续齐全,经正式审查后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由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全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发给驳回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全或者申请文件总体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申请人需要限期改正并交回商标局的,应当保留申请日;没有改正或者超过改正期限的,由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商标申请经正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商标局经过实质审查,初步审定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予以公告。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可以修改的,将审查意见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逾期答复的,商标局应当继续审查。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由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商标局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裁定后异议不能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在商标公告上公告;裁定后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