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时税种核定是重要的一步,完成税种核定,就说明公司正式成立了。从这个时候开始,无论你的公司是否有经营业务,公司都应该按期报税。税种核定应该注意什么呢?接下来公司注册平台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找到税务专管员找到你们公司的税务专管员,因为公司核定税种要与这个专管员直接办理,公司可以将税号和公司全称给我,我来给公司查到专管员是哪位,电话是多少,办公室的地址等信息。

二约见专管员去税务所找专管员之前,一定要与专管员在电话里约定时间,因为专管员很忙,不可能天天在办公室,所以在电话里约好,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三人事与材料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核定税种所需的人员分别是会计与公司法人(如果公司一开始业务不多,为了省钱可以选择本人作为公司的代账会计,也就是兼职会计,每月工资仅为全职会计的十分之一);材料是:所有的公司证件、公司公章,法人章,法人名章,法人身份证,会计章,会计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核定税种法人与会计带上相关证件,在约好的时间前往专管员办公室,专管员会打印一些表格上会计填写(本来是法人填写,但表上有很多会计名词,法人不懂,所以通常都是会计帮忙代填写),表格很多,而且各区也不尽相同,所以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列出来了。

五按时报税核定税种之后,会计回去就要按时报税了,公司如没有开票,那零报税。

六、税种核定没好需要申报吗?税种没有核定下来,会计就无从申报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赶紧到大厅或找专管员核定税种,才能有进行纳税申报的。

商标转让是洛阳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向商标局申请,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加盖公章);

2、受让人《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

3、转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身份证(签字)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公证处的商标转让方申明公证书。

洛阳商标注册成功后一切安全吗?你想错了!商标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在注册成功后无限期地使用它。我们《商标法》对商标的使用有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申请人(公司)想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需要到商标局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在商标的实际使用中,有些公司拖延了商标的续展时间,导致商标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个人)要想使用该商标,必须重新申请,但能否成功申请尚不得而知。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十年后续展完毕方可使用。

许多商标所有者认为,商标续展的成本比重新申请的成本更高。但是,我不知道续展只需要审查商标的相关材料,没有实质性的审查,这比商标的重新注册要容易得多。因此,当商标过期时,如果我们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选择续展更划算!办理商标续展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商标局代理备案;二是由申请人自行办理。因为续展需要用到与商标相关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对于那些像黄金一样珍惜时间的人来说,***选择代理机构来处理!省时!省力!别担心!

(1)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台湾护照等居民身份证等)。

(2)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由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机构签字确认。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并必须打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电子申请不需要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号码)。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申请续展的商标为联合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申请。

(6)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经裁定异议成立后准予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计算。

因此,对仍在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或者不予注册复审诉讼中的商标,达到商标续展期限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不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将根据异议、非注册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续展。商标最终不予注册的,商标局不予批准续展申请。商标续展过程可分为申请、复审、续展公告和颁发续展证书四个过程。

商标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一系列商标续展申请材料后,将详细审查这些材料是否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否则,将被拒绝和不予批准。商标续展申请通过商标局审查的,商标局将在官网“商标公告”栏公布续展成功的注册商标,续展工作基本完成。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所谓初步审定,并不是核准注册,而是《商标法》规定的核准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它对外所产生的后果是该商标业经初步审定并向社会公告。初步审定意味着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告一段落,意味着审查者认为洛阳商标注册申请条例法律的规定。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初步审定不赋予其任何权利,权利的取得要在初步审定公告3个月以后没有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为条件。

初步审定的公告虽然不是权利的宣告,却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是将申请的内容向公众公布,允许公众对注册申请提出异议,从而将公众的知识和意见作为审查时的参考,并将商标局的审查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商标的审查及注册更公正、公平、合理。

初步审定人公告是在《商标公告》上进行的。《商标公告》是由商标局编辑出版的,专门用来刊登商标局公之于众的法律决定的官方刊物。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刊登的内容是:初步审定号、申请日期、商标、使用商品及类别、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初步审定公告发出后3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并将注册决定予以公告;3个月期间如有异议,商标局将依法对所提异议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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