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核名后变更了公司地址是否需要再次核名?对于市面上的任何yi个企业来说,它们开展经营活动,都必须以取得符合政策要求的公司名称为前提。而且,公司名称作为公司的称呼,还必须具有独yi无二的特性。因此,为确保公司名称符合工商要求,创业者在拟定公司名称后,必须前往工商部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那么,在公司核名之后,如果变更了公司地址,是否需要再次核名呢?下面本文将对这yi问题作具体解答。

事实上,公司核名通过后,即便企业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公司地址,那么也无需重新进行公司核名。也就是说,公司注册成功后,只有在变更公司名称时需要进行公司核名,其他情况往往无需再次核名。所以,变更公司地址与公司名称无关。其具体应办理手续为:

1、准备变更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董事签字);(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6)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地办理迁出手续。

2、掌握变更流程。yi般来说,变更公司地址,通常按照如下流程来操作:(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提交公司地址变更所需材料,交由工商部门审核;(3)审核通过后准予变更登记;(4)变更公司营业执照代办(提交上述材料);(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准备变更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6)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7)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以上是对变更公司地址,是否需要再次核名这yi问题的具体解答。综合文中内容来看,变更地址是不需要进行公司核名的。所以,对于想要变更公司经营场地的企业来说,无需担心公司名称相关问题,只需按照变更地址所需手续进行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