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成功后,商标申请人并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商标在注册成功后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些不了解的注意事项很有可能就成了潜在的雷区,注册成功后如果不及时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时规避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会造成商标后期使用的不顺利,甚至是商标出现问题不能再被使用。下面,我们公司为大家整理介绍使用时要注意这些雷区!

1、随意更改注册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变更信息,但是要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进行商标信息变更,个体随意对商标信息进行的更改,是不会通过商标局官方的认可的,也很有可能造成商标的使用出现问题。

2、到期不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有效期满了以后,会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这6个月内可以对商标提出续展申请,如果6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会被注销。

3、连续3年未使用的商标将被注销《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如果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满足连续3年未使用的情况,那么任何个体或者组织单位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我们公司提醒:这些情况都是需要注意的,成功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是长时间后才会出现的问题,因此尽早了解好注册商标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能够更好的防患于未然。

提及大型综合超市“欧尚(Auchan)”,很多人并不陌生。鲜为人知的是,围绕着“欧尚”二字,法国欧尚控股(下称欧尚控股)与山东省泰安财源商标事务所(下称财源事务所)在华展开了一场商标纷争。

历时6年多,双方纠纷有了新的进展。近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财源事务所的上诉,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对第9611054号“欧尚”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最终得以维持。财源事务所于2003年11月10日登记成立,系一家商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为商标代理。

2011年6月17日,财源事务所向商标局提出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9类商品上。2012年5月20日,商标局对诉争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诉争商标的法定异议期内,欧尚控股的前身欧尚集团于2012年8月20日针对诉争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主张诉争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欧尚”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财源事务所系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且侵犯了其对“欧尚”享有的在先商标权。

经审查,商标局于2013年10月22日作出异议裁定,认为欧尚集团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欧尚集团不服商标局所作裁定,于同年11月15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2015年1月30日,商评委作出异议复审裁定,认为财源事务所系为商标代理机构,而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超出了其商标代理服务范围,违反了第三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即“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洛阳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诉争商标应不予注册。

鉴于已经依据上述规定认定诉争商标应不予注册,商评委遂不再对诉争商标是否违反我们现行商标法其他规定进行评述。综上,商评委裁定对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财源事务所不服商评委所作复审裁定,随后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我们现行商标法虽然增加了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但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治原则,该项规定对诉争商标并无约束力。

同时,财源事务所称诉争商标系其依法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商品与欧尚控股在先注册的“欧尚”系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并无关联,而且诉争商标经大量使用,已获得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广泛认可。

综上,财源事务所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所作复审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针对诉争商标是否违反我们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财源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载明其经营范围为商标代理,应当认定其属于商标代理机构,其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应当受到我们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限制。

该案中,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显然不属于我们现行商标法所指商标代理服务范畴,作为商标代理机构的财源事务所提出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我们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综上,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财源事务所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洛阳商标注册流程和成本与全国其他地区相同。有两种商标注册:一种,到国家商标局申请,另一种是委托代理公司办理。下面我将详细说明如何办理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流程的主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还需要准备商标样件

3、商标注册申请(由商标注册机构准备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过程的第一步是进入商标注册查询。商标注册前,必须先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的重要环节。商标注册查询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步骤,一般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太好区分是否构成商标近似。

商标注册查询是为了检查是否有预先商标注册的近似,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商标注册的风险。在商标注册由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准备信息齐全后将向国家商标局报告。商标局收到受理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将被发给代理或注册商标的受理通知书。在商标注册过程的第二步是商标局进行正式审查,主要是看商标注册条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初步结果将交给商评委。违反商标法的,不予受理。

在正式审查之后,将进行实质性审查。在审查之后,商标局将有三个月的公示期,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3个月后未提出异议的,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很多公司怕花钱、怕麻烦、怕麻烦。公司名称、地址变更时,忽视了依法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工作。他们应该做的是不去做。造成“大灾难”后,他们脑子里有一万个问号。他们为什么这样?商标申请成功只是商标经营的第一步,商标的精细化管理决定了商标能否长期经营。今天我们将讨论商标变更的重要性。有的申请人仅仅因为主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与洛阳商标注册地址不一致,未及时通知帮助其注册商标的代理机构,也未及时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造成重大损失。《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期间变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公司变更,商标注册人或地址将不会及时变更,这将造成致命影响。

1、影响商标转让和授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局批准的,应当向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司或者个体转让或者授权商标时,商标局需要核对商标注册信息与营业执照的地址、名称是否一致。发现商标信息不一致的公司名称、地址,商标局不予受理,变更申请需在商标转让授权前提出。

2、商标有可能被他人撤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体将注册商标作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从字面上讲,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个体或者单位都有权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三年未使用的撤销商标申请的,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通知地址以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为准。如果公司已经搬迁,就不能收到通知。在证明期内,商标注册人不能提供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商标局将100%发出撤销该商标的文件。

3、商场或电子商务将受到影响一般情况下,进入商场或网上商城时,需要核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如果信息不一致,则不允许进入商城或网上商城。有一家服装公司想进入一个广场。服装公司的早期地址已经改变,但商标地址没有改变。经查,发现信息不一致,导致一系列计划和促销无法进行,上半年业绩出现下滑,原因是商标地址变更时间约为5-7个月。

4、办理质押等业务影响审批如果商标名称、地址不及时变更,在办理招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会影响审批。

5、影响后续商标续展商标的使用期限为十年。如果商标10年后仍需使用,则需要更新。申请续展时还需核对商标信息。发现商标名称和地址没有改变。商标术语越接近,手续就越繁琐、费时。如果商标当时不能续展。商标过期。如果你想重新注册,可能有人已经提前申请了。勤奋的品牌只能“让”别人。事实上,许多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变更不太重视。他们总是认为,如果商标注册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商标地址变更是一个很小但常常被忽略的细节。但是,由于商标权人的疏忽,可能会导致一个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年的品牌被他人苦心经营,轻易被抢走。因此,信和公司服务部在此特别提醒全体商标所有人,在主营业务许可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及时处理商标变更。